
我十八歲的時候就已經進入職場,到現在大概十年吧,因為當初就是愛玩不懂事,開始工作之後也沒有想過回去讀書。一開始大部份是做服務業類型,像是餐廳、飲料業,後來有進美妝門市,然後才換行政客服。

曾經以父親為榜樣的蘇巧慧,一度跨進和父親一樣的法律世界,然而卻發現與自己的個性特質不相契合,漸漸失去了工作熱情。對未來感到迷惘的她,轉了一個大彎後,終於在教育公益裡重新找到熱情與活力。

勇敢撐起同志人權彩虹旗幟的王安頤,她是台灣唯一女同雜誌LEZS及純女派對女人國Lez’s Meeting創辦人,在同志圈內頗具影響力。一路爭取婚姻平權的她告訴我們:「同性婚姻不是福利,而是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