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十八歲的時候就已經進入職場,到現在大概十年吧,因為當初就是愛玩不懂事,開始工作之後也沒有想過回去讀書。一開始大部份是做服務業類型,像是餐廳、飲料業,後來有進美妝門市,然後才換行政客服。

我好想演戲,人家說當演員很苦,我連想吃這種苦的機會都沒有。終於有一個舞台它只需要一個平平凡凡的女孩子,朋友說妳何必作賤自己,還要在舞台上抖動掰掰肉,黃小胖說,只要能站在舞台上,我全身的肉都可以抖動

我在西湖開店的時候,三更半夜一個人在廚房做蛋糕,那時候夜深人靜,沒什麼聲音,我就播個音樂,伴隨機器攪拌的聲音,可是我的腦袋是很清楚的,我很確定我喜歡這個東西。可是喜歡歸喜歡,要怎麼變成一個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