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小五年級時,李宗蓁偶然參加了網球夏令營後,從此愛上網球運動。高一時遭火紋身的她,全身有40%三度灼傷,教練曾勸她放棄網球,但依舊阻擋不了,她說:「沒辦法眼睜睜地看著別人在場上拿著本來應該是我的獎!」

柳依蘭,自幼失親又貧困的她,只得當童工養活自己,後來嫁給了筍絲工廠老闆的兒子。不過內心始終有個聲音:「難道人生就這樣過一輩子嗎?」不甘於ㄧ生只是當個醃筍工的她,直到拾起畫筆,終於在世界找到存在的意義。

劉梓潔認為:「每個人都會打字,所以有些人會分不出什麼是專業寫作者,我要讓大家看到文字的專業,否則寫字的人永遠不會被重視,就不會得到該有的待遇,甚至我們這個時代可能會沒有經典留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