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十八歲的時候就已經進入職場,到現在大概十年吧,因為當初就是愛玩不懂事,開始工作之後也沒有想過回去讀書。一開始大部份是做服務業類型,像是餐廳、飲料業,後來有進美妝門市,然後才換行政客服。

勇敢撐起同志人權彩虹旗幟的王安頤,她是台灣唯一女同雜誌LEZS及純女派對女人國Lez’s Meeting創辦人,在同志圈內頗具影響力。一路爭取婚姻平權的她告訴我們:「同性婚姻不是福利,而是基本人權!」

「說到在林森北路工作,一般人的印象就是穿著薄紗、被客人灌酒,然後月入數十萬。」席耶娜接著表示,事實上,「我們店裡的小姐是不能摸的,我完全不會喝酒,一杯就倒,再說也沒有月入數十萬這樣好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