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十八歲的時候就已經進入職場,到現在大概十年吧,因為當初就是愛玩不懂事,開始工作之後也沒有想過回去讀書。一開始大部份是做服務業類型,像是餐廳、飲料業,後來有進美妝門市,然後才換行政客服。

「其實我本來的心願不是當攝影師,我的願望是進PChome!」麥毓馨有點不太好意思的說著,家境狀況不佳的她,原本想要的是穩定工作和收入,沒想到有天借了一台單眼相機把玩,從此開啟了和攝影的不解之緣

勞資權益是只要我們還在工作的一天,就會碰到的一條無形線,平常不會特別察覺它的存在,它總是靜止的、被動的,直到有碰觸或搖晃它,才會被凸顯出來,劉師婷律師說:「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這句話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