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十八歲的時候就已經進入職場,到現在大概十年吧,因為當初就是愛玩不懂事,開始工作之後也沒有想過回去讀書。一開始大部份是做服務業類型,像是餐廳、飲料業,後來有進美妝門市,然後才換行政客服。

國小五年級時,李宗蓁偶然參加了網球夏令營後,從此愛上網球運動。高一時遭火紋身的她,全身有40%三度灼傷,教練曾勸她放棄網球,但依舊阻擋不了,她說:「沒辦法眼睜睜地看著別人在場上拿著本來應該是我的獎!」

勇敢撐起同志人權彩虹旗幟的王安頤,她是台灣唯一女同雜誌LEZS及純女派對女人國Lez’s Meeting創辦人,在同志圈內頗具影響力。一路爭取婚姻平權的她告訴我們:「同性婚姻不是福利,而是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