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一部電影叫做搖滾教室?敘述一個年過三十,卻仍在為理想打拼的搖滾音樂人,藉由冒充室友到中學擔任代課老師,無意間聽到學生們的精采演奏,於是決定組搖滾樂團,參與比賽一圓搖滾夢。

障礙者並不需要政府為障礙者多做些什麼,要的只是能夠行使基本的生活權利,如果政府沒有將障礙者當作人民對待,那麼即使簽署再多的公約,即使有身心障礙權利保障法,這都將只是拿來提升台灣形象的包裝紙。

我真的恨死了傳統的Confucianism,讓我的少年生活,活得非、常、不、快、樂。從爸媽私自拆我的信、問東問西的過年,我只能說我覺得「長輩非常沒有禮貌」,恨透了不能我行我素的「中庸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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