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輪椅,是我的輔具,能輔助這雙無法行走的雙腳,到內心想到達的去處;輪椅,是身體的一部分,他是與我密不可分的雙腳,無論我到哪裡去,他必須與我同行,一離開輪椅,我便成了失能者。

障礙者並不需要政府為障礙者多做些什麼,要的只是能夠行使基本的生活權利,如果政府沒有將障礙者當作人民對待,那麼即使簽署再多的公約,即使有身心障礙權利保障法,這都將只是拿來提升台灣形象的包裝紙。

下定決心不打減痛分娩—這決定,讓他匪夷所思—究竟為何在醫療如此進步的今天,分明可減少痛苦,應是一個理性人的選擇,我卻背道而馳?詳實地記錄/分享「我的順產過程」,對於要生產的人可能有些許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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