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芷專欄-12月3日國際身心障礙者日/ 余秀芷sleeve
(圖說:照片在馬路上,一位障礙者推著輪椅在馬路上,,左邊有呼嘯而過的機車,右邊是機車停放區,以及高聳的騎樓,輪椅使用者只能在馬路上與汽機車爭道。)
自從臉書有了「我的這一天」,每天都可以看到過去幾年的今日,我正在做些什麼,而在12月3日的這一天,臉書總是特別的精彩,每年的這時間,障礙者上街頭遊行爭取權利,讓社會大眾看見障礙。
12月3日,國際身心障礙者日,這個屬於障礙者的日子,是在1992年聯合國通過,並且訂定十年計畫,宣告12月3日為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提醒並宣導身心障礙者擁有充分平等的人權。(☞延伸閱讀: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由來)
台灣雖然在2014年簽署聯合國身心障礙權利公約,並納入國內法,但在台灣的障礙族群,卻依然過著難以生存的日子,只因為台灣的簽署,像是一個用來提升台灣進步形象的包裝紙,沒有落實在生活當中的權利公約,讓障礙者依然難以出門,難以生存。
很多人不明白,在台灣已經擁有低底板公車、無障礙計程車,許多建築也有無障礙設施,為什麼障礙者還是覺得無法生存?那是因為大家所見到的,只是表象存在的設施,在執行層面卻有很大的落差,造成障礙者無法使用。
在障礙者自發拍攝影片說處境,最常被提點到的問題,就是交通問題,低底板公車的存在,卻因為車型屬於手動式,司機願不願意下車搬斜坡板服務障礙者上車,成了障礙者能不能移動至目的地的關鍵,無障礙計程車普遍難以叫車,被加收費用成了常態性的潛規則,這些看得到卻難以使用到的交通設備,依然阻礙障礙者的社會參與,當然其他的日常,身障助理員、居服員的支援時數過少,助理員的薪水太低難以招募,吃飯的餐廳進不去、看病的診所有門檻進不去、居住的地方或出門的旅館沒有無障礙設施、電視與日常就醫無手語或聽打服務,生活物件沒有點字提醒,生活種種都被這環境給受限,這是在台北都會區的狀態,都會區之外的鄉鎮,不難想像障礙者要出門,又更加的困難。
今年四月,彰化縣長魏明谷拋出福利政策,彰化縣民只要是65歲以上長者或身心障礙者,皆可以拿到幸福卡,每個月有一千元的金額,可以搭乘交通運輸工具,但是僅只金錢上的福利政策,顯示官員對於人民的基本生活問題之不了解,沒有足以支持長者、障礙者出門的交通運輸工具,這些補助的交通津貼,又該怎麼使用?幾乎是看得到卻用不到的補助款,很容易因為硬體設施之不足,而落入很少人使用,最後被大砍預算,交通津貼的美意,應該搭配上無障礙的交通運輸工具,督促彰化縣內所有客運公司,將車款改為低底板車款,鼓勵並訂出期程,推動無障礙計程車上路,才能真正讓交通津貼得以運用,促成鼓勵障礙者與長者多出門、社會參與的美意。
在12月3日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的這一天,障礙者前往衛福部進行抗議,將內心被這環境壓抑許久的不平與憤怒說出來,讓社會大眾知道,在這看似進步的環境當中,是有許多人依然受到環境的壓迫,無法進行每天的日常生活,就連說出口的機會都沒有,在這屬於身心障礙者的日子,大家將平時的生活處境,用自拍的方式記錄,並且上傳到社群當中,只希望主責單位不要再推卸責任,落實簽署的身心障礙權利公約。(更多資料:揭開假面看見差異)
障礙者並不需要政府為障礙者多做些什麼,要的只是能夠行使基本的生活權利,雖然身心障礙權利公約的主責單位是衛福部,但障礙者的生活權利卻是各部門的事情,如果政府沒有將障礙者當作人民對待,那麼即使簽署再多的公約,即使有身心障礙權利保障法,這都將只是拿來提升台灣形象的包裝紙,拆開包裝紙的內部,卻是潰爛成一片、慘不忍睹的真實面目。
12月3日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台灣各地方政府舉辦許多的表揚活動,縣市政府官員,喊出為之動容的口號,可惜障礙者生活中再不缺充滿勵志與感動的假口號,真實的生活也不是拿幾個獎,聽幾個勉勵話語,就能夠存活下去的事情,我們更該去思考,怎麼立即落實身心障礙權利公約,讓障礙者得以在這片共同生活的土地上,行使基本生活權利,「活得像個人。」是障礙者喊出最卑微,也是最渴求的期望。(12月3日身心障礙者日新聞:身障團體頒「尿布」給衛福部 批只喊口號不做事)
今年,我們又決定嘗試影像節目製作,其實我們有的只是一台單眼相機,根本不知道如何寫腳本、如何分鏡、如何構圖、如何設計口白...,是純然影像工作的白紙,只能拿起相機憑藉著粗糙的想像開拍
今年很特別,我們意外接連舉辦了四次「遇見美麗的自己-公益彩妝」,每一次公益彩妝,從籌辦的正式舉辦,需要投入非常多的人力、時間,整個過程全都由志工們無償地付出,真的非常謝謝妳們。
同我一樣,是全職婦女的妳—我們,以家庭為重,孩子更當然是牽掛在心頭,但同時,我們努力達成工作目標,期盼著更亮眼的成績,也要維繫著與同事間的團隊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