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障礙者並不需要政府為障礙者多做些什麼,要的只是能夠行使基本的生活權利,如果政府沒有將障礙者當作人民對待,那麼即使簽署再多的公約,即使有身心障礙權利保障法,這都將只是拿來提升台灣形象的包裝紙。

女兒餵飽睡穩的那2-3小時就是「我的時間」,迅速地把家事勞務完成—洗衣、吸塵、晾衣、拖地、整理垃圾和回收等等,同時,也是我能吃飯、洗澡、幫她剪指甲、補眠和處理事情的珍貴時機。

美髮師有時會覺得不解,反正你身障者又不常出門,又是需要被照顧的人,何必那麼計較美不美?方便家人協助整理才重要不是嗎?我通常回應:「整理頭髮是用來取悅我自己,而不是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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