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障礙者並不需要政府為障礙者多做些什麼,要的只是能夠行使基本的生活權利,如果政府沒有將障礙者當作人民對待,那麼即使簽署再多的公約,即使有身心障礙權利保障法,這都將只是拿來提升台灣形象的包裝紙。

如果不是因為成為父母,我想我的人生學習目標,可能專注在事業或財富,與大部分的人一樣。如果不是成為父母,我也不知道有這麼多該學習的議題,也不會如此經常檢視自己,更不會知道其實孩子才是我們該學習的對象。

輪椅,是我的輔具,能輔助這雙無法行走的雙腳,到內心想到達的去處;輪椅,是身體的一部分,他是與我密不可分的雙腳,無論我到哪裡去,他必須與我同行,一離開輪椅,我便成了失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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