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回來--我們要有爸爸媽媽的家?/ 思華
一對異性戀伴侶要認養一名唐氏症小孩,我們會說他們好偉大。
一對同性戀伴侶要認養一名唐氏症小孩,我們卻說他們會傷害這個小孩。
為什麼?不是都是「愛」嗎?
有爸爸、有媽媽,不代表就是一個家
前些時日,多元成家、同性婚姻合法化及領養小孩等議題炒得沸沸揚揚,不斷聽到一種反駁的聲音就是:「一個家庭必需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
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大學生盟打算上街遊行時的口號則是「我們要有爸爸與媽媽的家!」
這句話我看了很難過。
幾年心理師實務經驗下來,我打從心裡無法認同「有爸爸媽媽才是家」的想法。因為在我的治療室裡有太多孩子,寧可家裡沒有那個叫爸爸的男人與叫媽媽的女人。
有個孩子親口告訴我,他覺得家裡的「爸爸」、「媽媽」就像不知哪裡來的野狗,動不動一個不高興就打他、咬他,咬得他好痛好痛卻不能反抗。
有個孩子親口告訴我,他父母從小就警告他未來不可以離開家去念遠地的大學或到外地找工作,那樣就叫背叛家人,一出去就別想再回來。
有個孩子親口告訴我,他的媽媽從小就不在意家裡的孩子,即便他們哭了、疼了、餓了、難過了,也不會有人來安慰他們、準備食物、或關心地問問怎麼了,比起來,朋友還比較像他的父母,而父母就像是同住在一間房子裡的「陌生人」一樣。
有個孩子親口告訴我,他的父母從他有記憶以來幾乎每天都在吵架,嚴重時父親出手毆打母親、母親拿刀反抗,接著就是父母要孩子當傳聲筒、選邊站。今天父親大吼要他們滾出去,明天母親淚流滿面地對孩子哭訴「為了你們我才留下來」。讓他每天膽顫心驚,離家念書仍因家裡兩個「大人」不知有無好好相處而無法專心,一休假就想趕快搭車回去,以免家裡發生更可怕的事。
有個孩子親口告訴我,她的父母重男輕女,把家裡所有的資源都給了弟弟,而她,連住在家裡的一個房間,都還要交房租給父母,且每個月還要把辛苦打工賺的錢拿一部份給弟弟當零用錢。有時候想起來,她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被生到這個世界上。
這些孩子都來自有爸爸、媽媽的家庭。
這些孩子們也說,他們需要的不是「爸爸」和「媽媽」,而是願意真心接納、包容、與尊重他們的「照顧者」。
不是一男一女組成的家庭就會是幸福美滿的好家庭。
不是一間房子裡有個叫爸爸的男人和叫媽媽的女人,就會是完整的家庭。
我們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不代表別人也有。
我們有個好爸爸、好媽媽,不代表別人也有。
我們希望家裡有爸爸、媽媽,不代表別人也希望。
所有人事物都有正負面的影響,著眼處應是去充分瞭解正面影響可帶來的效益,並修正不足處以減少負面影響。一味的反對不過是忽略及否定其他不同的可能性,只用單一個角度去看這個世界,失去的其實更多。
真正的愛,無關血緣
透過真人實事改編而成的電影《愛,回來》裡,有一位被毒蟲母親遺棄的唐氏症孩子馬可,而一對同志伴侶魯迪與保羅為了爭取這個孩子的撫養權,想盡辦法與對他們存有偏見的法律體系抗爭。
然而,法庭的指派律師從頭到尾都只把問話焦點放在他們的同志關係,其中一位男主角保羅終於忍不住對法官說:「您要如何做出裁決?話題老是繞著同性戀、異性戀、娃娃和扮裝,為什麼不討論真正的問題?這場聽證會是關於馬可,他這時候正待在某個寄養之家,也會永遠待在那裡,因為沒人想領養他,沒人想領養一個又矮又胖,有智力障礙的孩子。全世界沒人要他,除了我們。我們要他,我們愛他,我們會照顧他和教育他,保護他的安全,把他撫養成好人,他不值得這樣嗎?每個小孩不值得這樣嗎?」
法官最後的判決卻是:「在聽過所有證詞及檢視所有文書後,我準備做出裁決。顯然魯迪唐納特羅和保羅佛萊格先生對馬可的人生有強大有力的影響,他們做出許多犧牲,也確保馬可的一切需求恰當達成。然而,我無法忽視這個案件的其他事實,唐納特羅和佛萊格先生顯然關愛這個孩子,但法庭認定他們有時會使他蒙受不當的情況,還有他們公開的同志生活方式會讓這孩子視為正常,可能會導致困惑、性向……」
所有的重點都不在於魯迪與馬可有多愛這個孩子、有多想為這個孩子付出,而在於他們的「同性性傾向」。他們後來為了上訴所找的黑人律師用一句話貫穿這一切:「你們之前找的白人律師都不想扯上這件案子,因為他們知道決定因素在於你們的同志性向,而不是你們的人格要素。」
換句話說,這件案子打一開始就不是什麼為孩子的利益做考量,只不過是一場想證明同性戀不正常,不能與異性戀過同樣生活、有同等權利的鬧劇而已。最後,檢察官私下與孩子的母親交換條件,用提前釋放來要她簽下取回監護權的訴願,只為了不讓魯迪與保羅這對同志情侶有任何機會再接觸馬可,並認為這樣對孩子是好的。
結果,馬可的「親生母親」在那晚又吸食毒品並與男人玩樂,並要求馬可站到走廊外等候,馬可就這麼離開,再也沒有回來過,直到三天後,被發現他孤獨地死在橋下。
護家盟律師任秀妍以「沒有血緣的孩子,誰會愛啊?」的講法來反對同志收養小孩,請回頭想想,這些需要「被收養的小孩」,最早是從哪裡來的?除了家庭發生重大意外變故者,是不是很多都是被「有血緣關係」的「父母」給遺棄的?
包括,那些把剛出生的孩子裝進塑膠袋裡丟棄的是誰?「有血緣關係」的媽媽。因為夫妻不合吵架把孩子抓起來摔打的是誰?「有血緣關係」的爸爸。最常發生在家庭亂倫性侵的加害者是誰?「有血緣關係」的親生父母或是親戚。
血緣關係真的是一切嗎?當然不是。血緣關係是值得我們珍惜的關係,但並不代表所有問題只要有血緣關係就都不會出現或得到解決;同樣地,沒有血緣,不代表就一定會有問題,或不會有愛。
是否適合擔任父母/照顧者,應該取決於:「你準備好了嗎?」
在《愛,回來》裡,馬可的指派律師問魯迪:「你憑是什麼模範父母?」
魯迪回答:「我關心馬可,視如己出。我們每天早上叫他起床,替他做早餐,帶他上學,陪他玩,每晚替他蓋棉被說枕邊故事,我們是他的父母,我們做得超好的,我們也想繼續做。」
這就是父母。
魯迪與保羅從醫生那裡很清楚地瞭解到,要照顧唐氏症的小孩需花費多大的心力,需要多少的犧牲與付出,但他們毅然決定要照顧馬可,他們覺得這個孩子很可愛,欣賞他的笑容與生命,也做足一起面對任何困難的準備。是否可以擔任父母或照顧者,不該取決於彼此是否有血緣關係,而是「準備好了沒?」
十個踏進我治療室的孩子裡,至少有八個的背後,會有一對有問題的「異性戀父母」。已經有很多次在走出治療室時,內心會深深感嘆,為這些孩子感到遺憾,因為他們是那麼無辜地被生在某個家庭裡,然後就得遭遇不幸與痛苦,留下得用許多年,甚至是一輩子去面對和處理的創傷。
家庭的意義不僅止於傳宗接代,還有照顧與教養。若沒有良好的照顧與適宜的教養,異性戀父母同樣會帶給孩子一生難以抹滅的傷害。
接納、包容各種「不同」的環境,才是給孩子最好的未來
為什麼同志性傾向會影響孩子?為什麼「公開的同志生活方式會讓孩子視為正常」是不可以的?
同志自古以來就存在,是人類情感關係的一種;他們一樣是神的子民,是有血有肉、有喜怒哀樂的人;他們一樣需要被愛,一樣擁有愛與付出的能力;他們一樣需要呼吸、吃飯、睡覺、工作,一樣可以是對社會有貢獻的人,何來的不正常?何來的不自然?
有些人認為同志收養小孩,會害這個小孩以後被歧視或排擠,不利於孩子的成長。但是,歧視是怎麼來的呢?是人造成的,是整個社會風氣造成的。而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社會風氣的塑造者。坦白說,同志從來都不需要在櫃子裡,是我們這些自以為正常的異性戀硬生生將他們塞進櫃子裡,只因為他們與我們不同。
因此,如果說同志伴侶領養孩子會對孩子有不利的影響,這樣的影響究竟是來自領養他的同志伴侶,還是將社會塑造出歧視同志氛圍的人們?倘若我們真心為自己的孩子著想,應該是要努力為他打造一個更能接納異己的友善未來,而不是一個「你如果跟大家不一樣,就要被排斥,就要被視為不正常」的敵對環境。
性傾向是天生的,沒有人需要因為這樣的「不同」而被另眼看待,也沒有人有資格去批判這樣的「不同」。拒絕同性戀,不會讓這個世界比較好,也不會讓後代的日子比較好過;若無法接納與包容和自己不同的人,世界與社會將永遠存在著分化、敵對與仇恨--這真的是我們想給孩子的嗎?
家庭的幸福健全,關鍵在於愛、尊重、與接納
請記得,就是有那麼一群孩子,寧可和願意照顧他的人在一起,也不要有爸爸、媽媽在身邊。當你直接否定同性婚姻與多元成家的可能性時,也同時否決掉能滿足這些孩子需求的機會,讓他們少了一些機會去住在一個「有愛他們的人」的家裡,只能住在會不停打罵、虐待、控制、甚至亂倫的「爸爸、媽媽」家裡,又或是在不同寄養家庭間漂泊,甚至是住到孤兒院裡。
一個家庭幸福健全與否,完全取決於是否有「爸爸」、「媽媽」嗎?
一個孩子能不能幸福、健康地成長,關鍵是他的生命裡有「愛」、「尊重」、「接納與包容」呢?還是有一個「叫爸爸的男人」、與一個「叫媽媽的女人」?
想想,再多想想。
大眾,是需要被各行各業教育的,讓消費者知道,有些服務真的需要付錢,有些藝術品的講解概念與熱忱對待,換來的是一個永久的互動客戶關係。我們台灣真的需要,一個能夠與大眾、或說是消費者溝通的健康環境。
壓力成為憂鬱症前,其實都是由日常不同的小小情緒心理病累積而成,如果壓力情緒一直壓抑在內心,長期努力扮演「我很好」,「我是親切溫暖」的角色,得不到健康的排解,當壓力承受不住時,往往成為更大的破壞力...
心悅人文空間創辦人之一,從事戲劇工作、曾和曾寶儀合作並深受兩岸三地企業界和演藝圈推崇的Asha,參與過公視心靈紀錄片「漂泊」、著有《星宇》、《小奇的奇幻之旅》、《愛是唯一的吸引力法則》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