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聲音與意念,我想對19年前在復健的自己說:「堅持住!就算被投以憐憫的眼神,就算沒有辦法恢復行走能力,生命存在的價值,也不會因此而變質,往前走就是了,去過你想要的生活。」

肺癌是台灣十大死亡原因榜首,台灣女性自民國75年起,肺癌就位居死亡原因第一名,但根據統計,有吸菸的女性在案例中卻只有10%的比例,顯示吸煙不是女性罹患肺癌的主要原因。那麼什麼是可能原因呢?

障礙者並不需要政府為障礙者多做些什麼,要的只是能夠行使基本的生活權利,如果政府沒有將障礙者當作人民對待,那麼即使簽署再多的公約,即使有身心障礙權利保障法,這都將只是拿來提升台灣形象的包裝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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